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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.20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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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宠冠六宫》/春溪笛晓

    第二十二章

    东宫。

    京城连日大雪,琉璃瓦上堆满积雪,东宫内侍们忙碌地清扫着园子,生怕慢了一步会被迁怒——最近太子殿下可心情不太好啊!

    顾成晁心情当然不好。

    他回来这么久,来东宫的人越来越少,除了三师还会兢兢业业地来教他课业之外,几乎没有人会再到访。

    这一切,都与他父皇的态度有关。

    都说虎毒不食儿,在他那位父皇心里他根本不算是他儿子吧?

    不来看他,也不让他见,这是准备废了他这个太子吗?

    可是他那“弟弟”年纪比他还小上几岁,废了他立那么个奶娃娃为太子,朝臣难道会同意?

    至少在这几年里,他还是有点用处的。可惜那女人太蠢,居然这时候就想对他下手!

    顾成晁冷笑。

    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——他会活下去,而且活得好好的!

    顾成晁咬牙切齿地想着,却听有人来报说:“殿下,魏公公来了。”

    话刚落音,顾成晁已瞧见魏公明的身影。

    位至秉笔太监,魏公明身着红色圆领长袍,头戴垂脚幞头。他面白无须,永远和和气气。

    远远见顾成晁望过来,魏公明殷切地加快了脚步,快步走到顾成晁面前往地上一跪:“殿下,这么久不见,真是想煞老奴了。这些天忙着祭天的事,老奴实在抽不开身。”

    这种话别人说来会让人觉得肉麻,魏公明说来却让顾成晁觉得十分贴心。

    不过顾成晁更关心魏公明提到的两个字:祭天。

    等了这么久,顾成晁终归是沉不住气了。他上前扶起魏公明,问:“祭天之事,父皇可有提到我?”

    魏公明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顾成晁心一沉。

    他说:“父皇不准备让我去吗?”

    放任别人里应外合掳走他,让他名声扫地;削减他出现在人前的机会,不让他建立半点威信——这就是他的父皇!

    这就是他的好父皇!

    总有一天,他会让他这好父皇后悔!

    魏公明抬手擦泪:“是老奴没用,没办法替殿下说上话。”

    顾成晁知道魏公明被掌印太监死死压着,在宫里是不可能出头的。他脸上没有流露半分失望,反而平静地开口:“我有一件事交给你去办,你若办成了,掌印太监算不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顾成晁舅家那边虽然被没落了,但也还留着一点底子,在宫里宫外都埋着线,就等着顾成晁需要用到的一天。顾成晁身边没有十分信得过的人,所以一直藏着没和任何人提起。

    眼看父子离心已成定局,一切都没了转圜的余地,顾成晁不再犹豫,屏退左右与魏公明细细道来。

    魏公明眼睛越听越亮。

    最后魏公明伏地一拜,对顾成晁说:“殿下放心,老奴定不负殿下所托!”

    顾成晁颔首。

    送走魏公明,顾成晁眼神阴鸷地望着屋外飘落的雪花。

    天下会是他的,谁都别想拿走。

    *

    还有两年便是除夕,京城游人熙熙,热闹至极。

    林家的马车在贺家面前停下了,林夫人先下了车,而后林灵妙也在丫鬟绿绮的搀扶下下了马车。她带着帷帽,目光丝毫没有偏移,仿佛对京城的喧闹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
    林夫人对自己一手调-教出来的女儿非常满意。

    林夫人差人上前敲门。

    门房是新来的,听是出嫁的姑娘回来了,有点吃惊,忙让人去通禀,自己则领着林夫人和林灵妙在大门附近打转,等着里面的消息。

    虽然这位夫人和她领着的姑娘确实不像来打秋风的,可谨慎些总是没错的。这些客人来几天就走了,里头的主子他们可是拿着他们卖身契的!

    哪边才是得罪不起的人,他们都门儿清。

    林夫人看出门房的想法,气得不轻,却只能咬牙等在前庭。

    若是换了以前,林灵妙会觉得难堪至极,这一次却有些不同。她依然和林夫人教的那样安静守礼,但她脑袋里想着的却是颜舜华。

    如果颜舜华来了,肯定是待不住的,外面新鲜的、好玩的事儿那么多,颜舜华哪里愿意等在这里?兴许来个两天,颜舜华就会把京城玩个遍。回头约她们出去,颜舜华说起每个地方肯定都头头是道,像个地地道道的京城人似的。

    林灵妙想着想着,眼底便有了几分笑意,眼前这尴尬到煎熬的等待似乎不算什么了。

    此时里面有人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林夫人看了一眼,发现出来的不是刚才去通禀的仆人,而是要离开的客人。

    林灵妙还没来得及掩住眼里的笑,手便被林夫人紧紧攥着,用力之大竟像要把她的手背掐出血来。

    林灵妙的笑倏然褪去。

    她早已习惯这样的痛楚,面上有着一贯的沉静。

    什么人让林夫人这般激动?

    林灵妙抬眼看去,只见一个芝兰玉树般的男子从里面走出来,身旁跟着个绝美的妇人。

    就连同为女子的林灵妙,见到那妇人也觉得眼前一亮,舍不得将目光从那妇人身上离开。

    那妇人身边跟着两个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,男孩儿比她大一两岁,长得像他父亲;女孩儿应该和她十分相近,长得像她母亲。一家四口站在那儿,谁都会忍不住夸上几句。

    那妇人见了林夫人,竟停下脚步,讶然地说:“凌芙?你回京了?”她上前牵起林夫人的手,“我们许多年没见了,你这次若是留得久,可要到我家来坐坐才行。”

    凌芙是林夫人的闺名。

    林夫人看着眼前的妇人。

    这曾是她的闺中好友,可是她看上了好友的未婚夫薛侯爷,还试图将人抢过来。

    事情败露之后,薛侯爷发话让她远嫁,家人觉得她丢人,就将她嫁到通州那种地方。看来好友依旧被人保护得很好,所有人都瞒着她……

    林夫人挤出一丝笑:“好。”她的目光落到好友的一双儿女身上。

    妇人介绍道:“这是我儿子,叫靖安;小的是我女儿,叫璇玑。靖安,璇玑,这是你们芙姨,阿娘相识多年的好友。”

    薛靖安和薛璇玑齐声说:“芙姨好。”

    薛靖安说完,目光落到旁边的林灵妙身上。

    薛璇玑则打量着林夫人。从第一眼看到林夫人开始,她就发现这位夫人不对劲。这位夫人被她母亲殷切地抓住双手,不仅没有半分欣喜,反而僵硬地站在那儿。

    而且这位夫人的目光落到她父亲身上时更为古怪。

    也只有她单纯的母亲才会觉得这是故友相逢。

    薛璇玑眸光一转,看向自己的父亲。

    薛侯爷知道自己这女儿聪慧至极,淡淡地扫了她一眼,意思是让她别在她母亲面前多话。

    事实上连他也有点意外,这贺凌芙远嫁通州之后竟还没死心?如今竟连过年都不在夫家那边过,巴巴地回到京城来——也不知想做什么。

    薛侯爷看了眼旁边的女娃,见那女娃目光沉静如水,他便知这女娃过的是什么日子。

    薛侯爷难得耐心地站在一边,听着妻子与“好友”叙旧。

    林夫人也终于从失态中回过神来,说道:“这是我女儿妙妙。”她看了林灵妙一眼,眼底带着警告,“妙妙,还不快叫人。”

    林灵妙照着林夫人的教导一一喊过去。对上薛璇玑的目光时,林灵妙竟有种“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比得过她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后,林灵妙垂下眼睫,掩藏起眼底的思绪。

    她脑中又闪过那双亮亮的眼睛。

    若是颜舜华在的话,肯定不会这么想的。

    颜舜华会说:“比骑马她肯定比不过我!”

    如果薛璇玑连骑马都会,颜舜华一定会说:“我为什么要和她比?”

    林灵妙的眉眼又忍不住染上笑意。

    对,就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她从未与颜舜华真正交好过,却很了解颜舜华。

    每一次颜舜华从琴楼下跑过,她都会掀起帘子往外看,看颜舜华和小乞丐说话,看颜舜华和商贩压价,看颜舜华时不时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回走,看颜舜华每天都高高兴兴到处玩耍。

    那样的家伙,是不会被任何事难住的吧。

    那家伙永远不会有不快活的时候。

    所以,她又为什么要和薛璇玑比?根本就是自寻烦恼。

    林灵妙落落大方地站在一旁,等着林夫人和薛家一行人寒暄完。她注意到那个叫薛靖安的少年不时地看自己一眼,她抬眼回望过去,朝对方露出友善的笑意。

    隔着帷帽,薛靖安是看不到她的脸的,不过能瞧见那双含笑的眼睛。

    刚才他一出来,看见的就是那么一双带笑的眼。

    明明旁边的林夫人脸上已有恼意,她却还怡然地站在那儿等待,真是沉着得很。

    只是当林夫人抓住她的手之后,她眼里的笑意便褪去了。

    真是一对奇怪的母女。

    盯着女孩儿看是不礼貌的,薛靖安也朝林灵妙笑了笑,收回了视线。

    此时去通禀的仆人回来了,过来领林夫人和林灵妙去拜见老夫人。

    薛夫人依依不舍地和林夫人道别:“我今日要去慈孝寺礼佛,不能多留了。改日你得了空可一定要到我家来,我们许久没好好说过话了。”

    林夫人答应下来,着人将东西搬进厢房,领着林灵妙往里走。她紧紧地抓着林灵妙的手,指甲几乎陷进林灵妙的手背里。

    不甘心,她不甘心啊。

    林夫人低声说:“等一下你要表现好点,让你外祖母喜欢上你。看到刚才那个女孩儿了吗?她已经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静雅学坊,我会央你外祖母将你留在京城,你好好准备半年,争取快些考进静雅学坊。”这正是她不顾丈夫挽留一意回京的原因。她这一辈子已经没指望了,女儿绝对不能再耽搁在通州。

    林灵妙一路上早已被叮嘱过许多遍。

    她抬眼看了看前面那富丽堂皇的主屋,感觉像一只巨大的猛兽张大嘴趴在那儿——只要她一走进去就会被那猛兽一口吃掉,再也出不来。

    来京城前答应了要邀颜舜华到家里玩的,恐怕没法实现了吧?

    林灵妙这样想着,迈开脚步,跟在林夫人身后进了屋。

    *

    京城,慈孝寺。

    慈孝寺的香火突然旺了起来。

    原来慈孝寺出了种新茶,茶色澄澈,茶香清冽,初尝可能微苦,仔细品一品喉间却隐有回甘。

    这可与平时喝的茶不一样!

    这茶是不卖的,香客在慈孝寺礼佛之后才送一小罐。

    前些天大儒骆宜修开文会,用了这新茶来招待来客,这新茶便传开了。骆宜修说明这新茶的来处之后,不少在白马寺那边排不到礼佛禅房的人便转了方向,去慈孝寺添些香火钱,领那令骆宜修赞不绝口的好茶。

    圆空大师继承主持之位以来,第一次忙得脚不沾地。一天下来,他竟出了好几次汗——这可是天寒地冻的大冬天啊!

    圆空大师不仅不觉得累,还觉得振奋不已。到了晚上他依然精神奕奕,去找“贵人”说话。

    他真是没选错。

    “贵人”几句话,便让慈孝寺起死回生了!

    东华郡王端起一杯茶,听着圆空大师说起今天都来了些什么人,不时提点一句圆空大师要怎么把该留下的人留下。

    圆空大师听得连连点头,末了又提了一句:“圣上对沈家果然恩宠有加,那颜大人没领旨就走了,圣上把圣旨改了改,将旨意送到了沈家,竟是给那颜大人的亡妻补了个诰命。”他知晓东华郡王对颜家与沈家格外关注,是以特别留意这两家的事。

    东华郡王听了,点点头说:“这段时间辛苦圆空大师了。”

    圆空大师说:“不辛苦,不辛苦,”他眉开眼笑,“以前我天天都盼着能这样辛苦,如今总算盼到了!”

    东华郡王莞尔。

    他顿了顿,吩咐道:“过了春天,我身体里的病根应该拔掉了。到时我可能要出去一趟,你先物色一些信得过的人手,慢慢将我身边那些人替换掉。”

    圆空大师一口答应:“殿下放心,交给贫僧就好。”

    他边说边好奇地看着东华郡王染上了笑意的眉宇。

    平日里这位殿下俊雅出尘,不像凡世中人,可这么一笑,却一下子没了那种难以接近的感觉。要是让京城里的姑娘们瞧见了,这位殿下少不得要收到满车的绢帕。

    是因为要去见什么人吗?

    是谁让这位殿下有了“人味儿”?

    见东华郡王没有再说话的打算,圆空大师终究还是按捺住好奇心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东华郡王挑了挑灯芯,坐到案前写起信来。

    慈孝寺,骆宜修,薛国公。

    他能接触的人还不多,但以后肯定会多起来。只是在那之前他要与她谈一谈。

    是真的要谈一谈,可不是假公济私。

    东华郡王唇角弯起。

    等不到她入京,他去见她便好。

    *

    京城的明波暗涌离通州太远。

    通州满城都是年节的喜意。

    沈家人齐了,还多了个颜正卿。沈老太爷决定不提沈宝珍,其他人自然也不提,和气地接受了颜正卿这个客人。

    年二十九通州有灯会,颜正卿便领着颜舜华出去玩,还照着颜舜华要求的那样让颜舜华坐在自己肩膀上。

    灯市十分热闹,街上人挤人,颜舜华坐得高,看得远,指挥着颜正卿走向自己感兴趣的摊贩。一路逛完,颜正卿手上早已拿满东西。

    瞧见前面有灯谜会,颜舜华忙叫颜正卿转过去,说:“爹爹我要最好的花灯!”

    颜正卿说:“好,爹爹一定给你赢到最好的花灯。”

    于是颜舜华负责念灯谜,颜正卿负责猜,两人一路杀上前,竟把灯谜解了大半。最后搞灯谜会的商会不得不派人过来给她们送上了最好的花灯,只求把他们送走——他们这样猜下去,还让不让别人玩了!

    颜舜华说:“别急呀,让我爹爹猜完,我爹爹再给你出些新灯谜。”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,语气里满是自豪与得意,“我爹爹可厉害了!”

    其他人也不服气了:“让他猜!就让他猜!看他是不是真能猜完!”

    颜正卿哭笑不得:“晚晚,你这可是将爹爹摆到火上烤啊!”

    颜舜华笑眯眯。

    颜正卿只能咬牙上。

    父女俩最终拿走了最好的花灯,还留下了一批的新灯谜以及议论纷纷的赏灯人。

    颜正卿在通州热热闹闹地过了个年,到大年初三他就启程南下。本来从京城到他任地就够远了,有年假也堪堪能呆上半个来月,更何况是从通州过去。

    如今他必须日夜兼程地赶,才能按时赶回去。

    颜舜华骑着雪球送颜正卿到梅亭。

    颜正卿心中不舍,但他受老师之托守着南疆,不可能随意抽身。他伸手抱了抱颜舜华,却怎么都说不出道别的话,只能狠了狠心上马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颜舜华牵着雪球站在原地。

    李卓然一直守在一边。他顺着颜舜华的目光看去。颜正卿已经转了个弯,消失在路的另一端,只剩雪地上蜿蜒的马蹄印。

    李卓然喊:“姑娘?”

    颜舜华转头朝他一笑:“走吧,我们也回去了!”

    李卓然点点头。

    他有点不解。

    他以为颜舜华会难过,但颜舜华看起来却好像很高兴。

    颜舜华没说什么。她当然是高兴的,比起“上一次”已经好多了,她这次和颜正卿一起过年了!

    颜正卿有不得不去做的事,就像她也有不得不去做的事,能有这几天的相聚已是幸运之至,她有什么好难过的。

    颜舜华愉快地说:“走了,这几天我们好好瞧瞧书院附近哪里适合建庄子,早点儿把庄子建起来。前几天你不是在榷场那边掏来一些西瓜种子吗?我们赶在春天把它种到新庄子里,夏天就可以吃西瓜解暑了。”

    榷场是边境的“互贸市场”,不少草原人都会拿些草原产出的东西到那儿来交换中原的茶酒、布匹、丝绸、陶瓷等等。

    大晋没有西瓜,它是从西边传到北边草原的,这东西容易种,撒一把种子就能结出大大的果实,草原人都非常喜欢。颜舜华以前尝过西瓜,心里一直惦记着,索性叫李卓然平时多留意点儿。

    没想到还真叫他给找着了。

    提起吃的,颜舜华永远都两眼发亮。明明还是寒冬腊月,她却已经想着夏天该吃点什么消暑了。

    李卓然点头。

    要建一个新庄子并不容易,他还是倾向于买个现成的,这段时间别人都忙着跑亲戚,他没那样的烦恼,索性在书院周围找了起来。

    目前他已经相中几家,再过几天就可以去和人商量着把其中一家买下来。

    李卓然将自己的意见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颜舜华微讶。接着她说:“卓然你想得没错,要自己建确实太耗时了。不过那边邻近鹿鸣书院,很多人可能都不愿意卖。”

    李卓然说:“会卖的。”

    颜舜华说:“你先去探探,实在不行我们再自己建。如果要买现成的,最好买个大点的,我还想在里面弄些工坊之类的,可以自己做点好玩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李卓然认真记下了颜舜华的话。

    两人边走边聊,回到家中时已把庄子的事敲定下来。

    沈云初今日要接待客人,不能和颜舜华一起去送行。见颜舜华与李卓然回来了,颜舜华眼睛也没红,沈云初松了口气,上前说:“晚晚,今年的灯笼柿送来了,我都给你留着。”他上前将颜舜华抱下马,朝李卓然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李卓然下马,定定地看着沈云初抱着颜舜华走远,才牵起两匹马去马厩那边,挑来最好的马草给它们喂食。

    颜舜华被沈云初抱了一段路,就觉得不太自在。她严肃地说:“云初哥哥,我已经长大啦,你不能整天抱着我,还是让我自己走吧!”

    沈云初看着颜舜华郑重的表情,没有当她是开玩笑,而是弯身将她放下地。他温然笑道:“都听晚晚的。”他

    沈云初答应得这么痛快,倒让颜舜华不太好意思。她主动牵起沈云初的手:“走快一点,我要尝尝今年的灯笼柿。”

    灯笼柿长得比一般柿子好看,远远看去仿佛亮着光的灯笼,而且甜美多汁,口感极好。它的产量很少,只生长在一种特异的土质上,整个通州也只有那么几棵长得好的,每年想要买到都得早早去买。沈家路远,以前是买不到的,后来见颜舜华实在喜欢,沈云初就亲自去与树主人商量着提前订一些——沈云初好说歹说,也才勉强让对方每年留个十斤。

    灯笼柿长得晚,熟得晚,而且时间不定,于是沈云初每隔几天就会派人过去瞧瞧,柿子一红马上让人将沈家的份额买回来,马不停蹄地往回送。

    见颜舜华眼含欢喜,沈云初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几日颜舜华与颜正卿处得那么好,他真怕颜舜华会跟着颜正卿走。从颜家派人过来开始,他就意识到这个一直黏着自己的表妹并不是真正的沈家人,她这样被他们疼着宠着的日子随时有可能结束。

    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回到院子。见了那红彤彤的灯笼柿,颜舜华两眼发亮,十斤的份额,沈云初分了三斤过来,其他的才分到五个舅舅和沈老夫人、沈老太爷那边。颜舜华拉着沈云初一起吃,等李卓然过来了,她也递了两个给李卓然,让他去分李嬷嬷一个。

    李卓然拿着柿子出了门,找到李嬷嬷,递了一个过去。李嬷嬷把柿子搁下,拉着李卓然说了好一会儿的话,才旁敲侧推般说道:“卓然,你也快十四了,是时候议亲了。”

    李卓然墨绿的眼睛毫无波澜。他说:“不必。”

    李嬷嬷说:“卓然你……”

    李卓然说:“小时候的事,我都记得。”他望着李嬷嬷,“我不会和旁人一样成家立业。”他只适合站在他们姑娘身后。

    若是被人发现他的存在,他只能离开中原、离开姑娘身边。他也想如沈大郎那样建功立业,让其他人都来巴结他们姑娘、陪着他们姑娘玩,可想到记忆肿的一切,李卓然又收起了那样的想法。

    那样的事自然会有人去做。

    他只想像现在这样留在姑娘身边。

    *

    过完年沈家人又散去了。

    年后天气转暖,雪化了大半,山尖尖已冒出青芽儿。

    颜舜华收拾好行李,轻车简从地来到程应星家。一进门,颜舜华迎面遇上个白衣少年。少年约莫十二三岁,长得很俊,唇红齿白,十分清秀。

    颜舜华总觉得有些古怪。她也不怕生,开口问好:“哥哥,你是先生的儿子吗?”

    少年愣了愣。母亲跟她说了,这两天会有个女孩儿住进来。

    据说这女孩儿聪明至极,竟将难倒父亲的难题解开了。更重要的是,这女孩儿是沈云初领来的,说是他家表妹。

    听父亲说,沈云初家中已打算让沈云初与他表妹订下婚约。婚姻之事,逃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沈家已有这般打算,她该放下的。

    少年捏了捏拳头,眸光落在颜舜华身上。饶是同为女孩,她也觉得这小女娃实在娇俏可爱、惹人疼惜……

    少年正想着,沈云初已帮颜舜华拿着行李进来。见少年站在那儿,沈云初温言问好:“永旭,你过来了?”他揉了揉颜舜华的脑袋,“这是我表妹晚晚。晚晚,这是先生的侄儿,叫程永旭,永久的永,旭日的旭,你叫他永旭哥哥就好。”

    程永旭?

    永久的永,旭日的旭?颜舜华莫名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。她眉头跳了跳,想起了另一个名字:程咏絮。

    程应星有个女儿,自幼好强,能文善武,名叫程咏絮。

    通州城破,鹿鸣书院被毁,程咏絮被鞑子掳走。她没有放弃求生,寻机逃了出来。当时无人愿到通州来任职,她改换男装毛遂自荐当上通州州丞,立誓不再让通州落入鞑人手中。

    程咏絮女儿身暴-露之后,引来不少风言风语,她丝毫不曾放在心上,在沈云初的支持下继续以州丞身份留在州府。

    当时大晋上下风雨飘摇,朝廷里谁会管她是男儿还是女儿?她终归还是以女儿之身将通州守到了最后一刻。

    原来是她啊。

    颜舜华恍然了悟。

    难怪她刚才觉得有些古怪。虽然程咏絮早已习惯男儿打扮,但到底还是个小女孩,举手投足会流露一点女儿态。

    颜舜华挺喜欢程咏絮。她笑眯眯地喊:“永旭哥哥!”

    程咏絮心头一跳。明明颜舜华喊得甜甜的,她却觉得这小娃娃好像看透了什么。

    程咏絮压下复杂的心绪,伸手摸了摸颜舜华的脑袋,领颜舜华和沈云初去找房间。

    珠圆、玉润手脚麻利,很快将颜舜华的行李整理好了。

    眼看这边已经没什么需要忙的了,颜舜华把沈云初往外推:“云初哥哥,你也该去收拾你的住处了,你得住书院里呢。”

    沈云初无奈地说:“好。”

    沈云初一走,颜舜华就拉着程咏絮说话。

    程咏絮还是个半大少女,心里那点别扭很快被颜舜华的热情化解。她心中本就有不同于寻常女子的志向,对沈云初的感情不过是情窦初开时朦朦胧胧的好感。如今知道沈云初已有婚配,索性斩断了念想,安心招待起颜舜华来。

    程咏絮自幼得程应星教导,颜舜华的许多疑惑她都能轻松答出。越是相处,颜舜华眼神越发明亮,看向程咏絮的目光满是崇拜。

    程咏絮忍不住揉了揉颜舜华脑袋。

    这小女娃儿真是又聪明又可爱,怪不得沈云初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。

    颜舜华就这样在程应星家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书院的生员都穿着白衣白袍,珠圆给颜舜华也改了套小孩子穿的。颜舜华每天高高兴兴地穿上,扎着两个包包头、背着小书包去书院那边旁听。每日程应星起身去书院巡查,身后都缀着个小尾巴。她亦步亦趋地追着程应星跑,小胳膊小腿的,却脸不红气也不喘,脚步迈得比程应星还稳健。

    没过多久,整个书院都知晓有这么个小生员。

    颜舜华才七岁,还不到讲男女大防的时候。起初还有几个古板的夫子不愿意让她来旁听,后来察觉这孩子不是来玩儿的,而是真真切切地在听自己讲学,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特别的“学生”。

    “老实说,瞧见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听讲,讲起课来好像特别有劲。”这是有些夫子说的原话。

    长得可爱本就讨喜,更何况颜舜华聪明伶俐,有时别人答不出的问题她能不假思索地回话。

    更别提背诵和练字了。

    有了这么个“小同窗”,不少生员都比从前更勤快了。

    没办法,一个七岁小娃娃都学得那么好,你都十几岁的人了,却连个问题都答不上来,像话吗?

    一时之间,书院之中连放课后都是埋头苦读或者认真讨论的生员,整个鹿鸣书院仿佛被注满了勃勃生机。

    颜舜华住在程应星家,对这一切一无所知,只当这是鹿鸣书院风气好。

    程咏絮和沈云初却是住在书院里的,他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书院新一年的变化。

    瞧见那罪魁祸首还每天兴致勃勃地旁听和抢答,程咏絮和沈云初都有点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而程应星每天捋着胡子从窗边走过,逐一巡查。见每个生员都精神抖擞地听夫子讲学,他满意不已。

    这小娃娃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啊!不仅让他没了被老友举荐的烦恼,还让书院的生员们都知耻而后勇,拼命地学、拼命地赶。

    当然,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。

    书院之中有一批人是家里捐了学田进来的,也有几分小聪明,学业不至于跟不上,但从小锦衣玉食惯了,不太习惯书院清寒的生活。书院不允许带仆从,他们便重金诱一些家境贫寒的生员伺候他们衣食起居,继续过衣来张手、饭来张口的生活。

    颜舜华入了书院之后,愿意帮他们做事的人少了很多。

    这批人之中有个挑头的,叫潘成金,他是昌州人,年级也才十三。潘家十分富裕,算是昌州首富,他喜欢给头发擦油,擦得乌黑闪亮,衬得耳朵边上的黑痣也像在泛着光。

    潘成金一直看沈云初不顺眼,觉得沈云初假惺惺的。可他又对程咏絮很有好感,觉得程咏絮正是夫子所说的“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”。

    颜舜华进了书院,要么是和沈云初在一块,要么则是和程咏絮在一块。

    起初潘成金见她是个小女孩,也没怎么放在心上。后来发现有了这么个家伙,自己很多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了,永旭贤弟也不理自己了,顿时有点不满。

    潘成金命人去挖来一盒蚯蚓,说要钓鱼。等那生员一走,他就悄然把蚯蚓扔到颜舜华常坐的桌底下,准备好好吓一吓颜舜华!

    颜舜华抱着书包和程咏絮一起走进屋,走到座位旁脚步一顿,乐了。地上那些蔫了吧唧的蚯蚓横七竖八地蜷在那儿,瞧着可怜得很。

    别的小女孩怕这个,她可不怕。

    颜舜华瞄向旁边的程咏絮。

    程咏絮自然也是不怕的,但她生气了。

    她一看就知道这是谁的手笔。

    能进上舍却又顽劣不堪的家伙,除了潘成金就没别人了!

    程咏絮绷着小脸,转向潘成金,说道:“你立刻把这些蚯蚓清走!”

    潘成金笑嘻嘻:“春天到了,蚯蚓就爱到处跑,你为什么叫我清?永旭贤弟,你可不要血口喷人。”

    程咏絮说:“你若是不把它们清走,以后就别贤弟贤弟地叫我,我才不和你这种人称兄道弟!”

    颜舜华心里咯噔一跳。坏了,潘成金这人看着就是吃软不吃硬的,程咏絮这样和他呛声,潘成金会听才怪!

    果然,潘成金脸皮抖了抖,说道:“自从这小娃娃来了,你就只顾着陪她玩儿!谁稀罕!”

    颜舜华用纸折了个小盒子,正拿小木棍把蚯蚓一条一条挑进去。见程咏絮和潘成金快吵起来了,颜舜华招呼程咏絮:“永旭哥哥,我们把蚯蚓拿回去给先生钓鱼!夫子快来了,你也来帮帮忙!”

    其他人闻言都过去帮忙捡蚯蚓。

    程咏絮顿了顿,也转身去帮忙。

    潘成金一个人站在原地,脸色一阵青一阵白。

    潘成金那批人只有他进了上舍,其他都在中舍或下舍。他神不守舍地上完半天的课,才去找其他人说话。

    另一边,有个生员在下课后一脸窘迫地向颜舜华和程咏絮道歉:“蚯蚓是我挖来的,我不知道他会做这种事。”

    等听这生员说完事情原委,颜舜华才知道书院里竟还有这样的事。

    这就是所谓的“勤工俭学”吧?

    颜舜华对潘成金这种做法倒是没多大恶感。

    有钱,肯花钱,好事嘛。

    颜舜华看向不远处的潘成金,感觉像瞧见了一块金灿灿的金子。